隨著我國科學技術和產品制造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產業走出國門,走向國際,越來越多的參與到國際標準化工作之中。企業單位在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主要有以下方式:
1. 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與交流。與其他國際、區域組織和國家標準化機構開展雙邊、多邊合作與交流,推進標準互認,開展標準化人員的交流。
2. 參與、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擔任國際標準組織職務和技術機構主席及秘書處職務;以積極成員或觀察員身份參加國際標準組織技術委員會、分委員會的活動;提出國際標準新工作項目和新技術工作領域提案,擔任標準項目工作組主席、召集人或注冊專家等。
3. 采用國際標準。根據國家標準化工作發展要求,開展國際標準跟蹤、評估,并對滿足我國需要的國際標準進行轉化。
4. 中國標準與國外標準間的轉化運用。開展與主要貿易國家之間的標準互認工作;推廣中國標準,翻譯出版中國標準外文版,開展中國標準海外應用示范,以標準“走出去”帶動我國產品、技術、裝備、服務“走出去”。
對于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工作,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于2015年3月17日制定發布了《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國際標準化活動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2015年第36號公告) , 對參加ISO、IEC的相關活動的形式、程序、要求以及管理等做了詳細的規定;針對于參與國際電信聯盟(ITU)工作,早于2001年發布了《關于印發<我國參加國際電信聯盟研究組活動的管理辦法>的通知》(信部科[2001]372號)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成立國際電聯工作委員會的通知》(工信廳外[2013]159號)等有關規定,并于2021年重新修訂,對參與ITU標準化工作的提交文稿、參與活動和成果證明等多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來源:學習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