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自動駕駛發展迅猛,各大互聯網巨頭紛紛進入賽道,千億級的市場藍海引來無數新老玩家的熱烈參與,整個行業的發展也在多方面迎來極大突破,各家企業紛紛宣傳技術上的發展和新功能的研發,勢頭一片火熱,然而其中關鍵的概念卻總是與消費者開著“文字游戲”的玩笑,自動駕駛汽車事故的頻發,使安全性與技術發展再次被推上風口,在人們熱議事故責任該由誰負責的同時,關于自動駕駛的技術定義也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
多次自動駕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業內的反思,焦點主要集中在事故原因是否因自動駕駛技術導致以及車企有無夸大宣傳等方面。
關于第一點,據了解,美國運輸部和汽車工程師學會對自動駕駛的演進做出5級的分層,自動駕駛行業通常將“L4級”稱為自動駕駛的開始,L4級別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在沒有人為干預的情況下,在特定區域內的道路上行駛。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電動汽車的自動駕駛,基本仍處于L1或者L2級別,也就是輔助駕駛,隨時需要人類駕駛員接管,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事故,駕駛員需承擔相應責任,而自動駕駛是完全由AI系統決策做出駕駛行為的,不需要有人參與到具體的駕駛過程中,一旦出現事故,將由AI承擔責任。據了解,此次發生事故的汽車采用的是NOP領航輔助功能,本質上講不等同于“自動駕駛”,既然該汽車在技術上未能達到要求,其宣傳上是否存在混淆概念的問題呢?
市場上的確存在企業為強調技術突破,做出一些不切實際的承諾,用未來的功能和高配來吸引顧客,導致消費者混淆"自動駕駛"與"輔助駕駛"區別的現象,這些企業通常用"NOP"、"NGP"等取代自動駕駛級別限定,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車主對自動駕駛車輛風險的忽視,造成問題的原因歸根究底是還未對該技術形成準確的定義。
目前全球的政府機構都尚未對"自動駕駛"進行標準化定義,這使如何定義"自動駕駛"的爭論變得復雜,作為科技進步的產物之一,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呈現出了不同步性,在其技術發展上我們應保持包容開放的態度,但在應用層面,則應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力度,將安全性始終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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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車聯TI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