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由車載信息服務產業應用聯盟(TIAA)聯合中國汽車工程學會(CSAE)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聯盟(CAICV)提出立項的《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共享安全要求》(以下簡稱《安全要求》)標準經過前期的草案編寫、討論完善、征求意見、報批公示后,按照規定程序雙標號發布,車載信息服務產業應用聯盟標準編號:T/TIAA 101-2021,中國汽車工程學會標準編號:T/CSAE 211-2021。
《安全要求》提出了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分級分類共享模型,將有效推動構建汽車大數據的開放生態,為汽車數據的多方共享提供支持,保障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
智能網聯汽車通過安裝在車輛上的各類傳感器和網聯車載設備,在行駛過程中能夠采集到大量的數據,但由于各車廠的數據格式不統一、內容記錄不全面以及個人隱私數據的敏感性,使汽車數據的開放和共享面臨諸多困難,如何安全合規地應用數據并挖掘其潛在的價值,是我們面臨的首要問題。
規范數據類型,提升流通效率
為提升數據的流通效率,使數據便于共享使用,《安全要求》建立科學、統一、通用的數據分類方式,規范智能網聯汽車的內置屬性數據和行駛數據。《安全要求》依據數據來源對數據做出初步劃分,總體上分為車廠數據和第三方數據。根據數據的作用場景、影響范圍、關聯性等因素將數據分為不同的包(域)。每個包(域)由多個實體組成,實體中包含具體的屬性字段。
建立數據分級準則,保障隱私安全
為保證數據在存儲與使用過程中的隱私安全,《安全要求》參考相關項目建立數據分級準則,保護隱私敏感數據?!栋踩蟆犯鶕煌悇e數據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非法利用后,可能對個人、車廠、行業、社會秩序造成的潛在影響對數據進行分級,并結合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場景,提出數據安全等級五級分類方法。
一汽、上汽等主機廠商的專家一致認為,該標準的發布正逢其時,將支撐《數據安全法》在汽車行業的首次落地。上汽專家表示,“隨著UN R155的實施、網絡安全法的發布、GB《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的正式立項,汽車信息安全越來越受重視,很多相關標準已發布或在制定中,但在數據安全方面,還僅限于數據的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等通用層面的安全要求,并未對不同的數據提出不同的要求,而《安全要求》解決了這一問題,數據的安全分級,可以指導汽車行業對不同等級的數據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案。”一汽專家認為,“隨著4G/5G車載通信終端滲透率的提升,智能網聯汽車已經大范圍實現聯網,車輛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車輛和用戶數據,這些數據的合理使用會為整車廠和用戶帶來巨大的運營價值,但是業內缺少數據合規使用的法律法規,亟需制定數據采集、存儲和應用方面的標準規范,包括TIAA、CAICV在內的相關聯盟牽頭開展的標準化活動很有意義?!?
隨著《數據安全法》的正式實施,團體標準作為我國新型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成為引導有關行業組織規范自身行為,促進數據安全與發展的重要抓手。團標《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共享安全要求》對數據內容進行分類,對數據安全隱私級別進行分級,將有利于穩步推進汽車行業數據的開放與共享,為智能網聯汽車數據產業鏈上的各方提供參考與借鑒,提升汽車行業內的數據流通效率并保障數據的隱私安全,發揮汽車行業數據中所蘊涵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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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車聯TIAA